工作經驗
周振國律師自2001年開始律師工作,具有豐富的訴訟及非訴律師工作經驗,2013年獲得北京市朝陽區首屆“標兵青年律師”稱號。 周律師在資本市場、投資并購、公司法律顧問、商事爭議解決等領域具有豐富的業務經驗。周律師服務過的常年法律顧問和項目顧問客戶主要包括:中國五礦集團公司、中國光大集團公司、信達資產管理公司、首都機場集團公司、太平保險集團公司、內蒙古福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。
工作業績
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下屬有色板塊收購南方有色金屬礦山項目
中國五礦集團五礦置業有限公司股權收購天津某房地產公司項目
某國內集團公司(香港上市)收購新疆某煤礦項目
太平保險集團公司股權投資中國國電集團項目(涉及水電、火電、風電等多個項目的盡職調查)
太平保險集團公司債權投資中國廣東核電集團項目(涉及多個核電廠的盡職調查)
作為SK中國投資公司(韓國SK集團為世界500強企業)的法律顧問,負責多起投資、收購業務
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對下屬20余家投資企業的股權清理項目
內蒙古福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
航天科工集團下屬投資基金投資項目
其他
社會職務
商務部世貿組織非洲委員會理事
中國交通企業管理協會法律專家委員會理事
北京交通大學經管學院兼職教授
信澤金金融學院特聘講師
榮譽獎項
2013年獲北京市朝陽區“標兵青年律師”
教育背景
周振國律師于2001年畢業于河北大學,獲法學學士

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







并購交易中的“競業禁止”陷阱:從楊某被判賠1467萬看企業家如何自保
這些案件揭示了一個殘酷的事實: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中的“競業禁止”,早已超越勞動法范疇,成為懸在交易對手方、特別是核心技術團隊頭頂的“達摩克利斯之劍”。

基金法權威解讀 | 附條件股權回購條款是否構成“明股實債”進而影響協議效力?
本案旨在明確“明股實債”的認定標準,以及附條件股權回購條款與借貸關系的本質區別,為投資者維權提供參考。


















